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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项目申报】关于做好2021年“湖南省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”“ 湖南省工业领域知识产权运用

发布时间:2021-06-10 02:35:35|浏览次数:

各市州工信局、省直管试点县(市)工信局:

为深入实施“三高四新”战略,推动我省工业品牌提升和知识产权工作健康发展,根据工信部办公厅《关于做好2021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》和省工信厅《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工业质量品牌和知识产权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今年继续开展“湖南省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”和“湖南省工业领域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”认定工作。现就申报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条件 
 
 
 

(一)申报“湖南省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”应具备以下条件:

1、省内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,属工业品牌培育试点企业。

2、拥有自主品牌,产品质量优良,在本省、本行业具有较大知名度和影响力。

3、具有较强的品牌意识和较好品牌管理基础,制定实施了品牌发展战略,建立了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,品牌培育工作扎实,成效显著,品牌知名度、美誉度、竞争力有效提升。

4、近三年在质量、诚信、安全、环保等方面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。

5、承诺在商业秘密得到保护的情况下,自愿交流分享品牌培育典型经验,积极参加省内外质量品牌建设经验交流活动。

(二)申报“湖南省工业领域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”应具备以下条件:

1、省内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。

2、重视知识产权工作,按照《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指南》要求,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,企业管理层和员工知识产权意识较强。

3、主持、参与过国际标准、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的制修订。

4、积累和储备了一定数量的知识产权,有效状态知识产权数量10件以上。

5、重视研发投入,近3年每年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3%以上。

6、重视知识产权转化运用,上一年度知识产权产品或专有技术形成的收入,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20%。

7、近三年在质量、诚信、安全、环保等方面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。

8、承诺在商业秘密得到保护的情况下,自愿交流分享知识产权运用典型经验,积极参加省内外知识产权运用和质量品牌建设经验交流活动。

二、申报材料 
 
 
 

(一)“湖南省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”申报材料

1、承诺书。

2、推荐表。

3、品牌培育典型经验材料。

4、有关证明材料:

⑴营业执照扫描(复印)件。

⑵近年获得市州以上质量品牌荣誉证书扫描(复印)件。

⑶品牌管理体系相关文件。

⑷企业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证实性材料。

(二)“湖南省工业领域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”申报材料

1、承诺书。

2、推荐表。

3、知识产权运用能力自评估表。

4、知识产权运用典型经验材料。

5、有关证明材料。

⑴营业执照扫描(复印)件。

⑵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文件清单。

⑶拥有知识产权情况清单。

⑷主营业务收入、研发投入、知识产权产业化等证明材料。

⑸企业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证实性材料。

三、有关要求 
 
 
 

(一)已被认定为“湖南省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”和“湖南省工业领域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”的不得再次申报同类认定。

(二)本次推荐申报采取限额形式,“湖南省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”推荐申报企业不超过30家,“湖南省工业领域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”推荐申报企业不超过15家,两类合计不超过45家。两项合计推荐名额如下:长沙市8家;株洲市、湘潭市、衡阳市、岳阳市每市4家;常德市、益阳市、郴州市每市3家;邵阳市、永州市、娄底市、张家界市、怀化市、湘西自治州每市(州)2家。

(三)企业申报材料报送到市州工信局。6月25日前,以市州为单位将市州工信局推荐文件一份、企业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报送到省工信厅科技处。

(四)各市州工信局要认真组织,严格把关,宁缺勿滥,真正把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推荐上来。

四、联系方式  
 
 
 

省工信厅科技处联系电话:0731-88955568、88955378

电子邮箱:595044736@ qq.com

通讯地址: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  邮编:410004

 

附件:

1.湖南省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申报材料(模板)

2.湖南省工业领域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申报材料(模板)

 

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

2021年6月4日

 

 

信息来源: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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